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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04:22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處理機構或清理機構經取得核發機關同意設置文件,於設置完成後,應提報試運轉期間及廢棄物來源資料,送請核發機關核備後,依試運轉計晝書進行測試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1006727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1 年 10 月 11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5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容: 全文內容: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處理機構或
          清理機構經取得核發機關同意設置文件,於設置完成後,應提報試運轉期
          間及廢棄物來源資料,送請核發機關核備後,依試運轉計晝書進行測試。
          」故○○公司於申請試運轉期間未依主管機關核准之試運轉計畫書,進行
          試運轉,已涉及違反前述規定。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