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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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四條有害特性之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一)、所指之廢棄物,係指該廢棄物之內含成分、濃度與本署公告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相符或超出者,方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之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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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0063737號函 |
| 發文日期: |
民國 90 年 10 月 12 日 |
| 單位業務分類: |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
| 內容: |
全文內容: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四條有害特性之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一)、 所指之廢棄物,係指該廢棄物之內含成分、濃度與本署公告列管之毒性化 學物質相符或超出者,方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之毒性有害事業廢棄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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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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