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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16:28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設置許可證係許可業者於許可證有效期限(含獲准展延之效期)前完成設置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67411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5 年 02 月 12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5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容: 全文內容:一  設置許可證係許可業者於許可證有效期限 (含獲准展延之效期) 前完
              成設置。而試運轉及操作許可之申請並不屬設置之範疇。
          二  依前所述,故試運轉及操作許可之申請,均無涉設置許可之有效期限
              。而申請操作許可時所應檢具文件中之「已失法定效力之設置許可證
              影本」,係僅證明其原先之設置程序係曾經依法所核准,其於申請時
              是否仍具設置許可效力已在所不論。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