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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18:42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釋示有關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款,執行機關或清除處理機構同意清除處理或政府機關核准處理廢棄物之證明文件疑義:○○公司如係為專業從事或接受委託處理廢棄物,應依規定申請取得廢棄物處理操作許可證;如係以廢料或下腳品為原料,且無上開情事,應檢具政府機關核准處理廢棄物之證明文件,始得開具同意書予○○廢棄物清理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62861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3 年 02 月 22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5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容: 全文內容:釋示有關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款,
          執行機關或清除處理機構同意清除處理或政府機關核准處理廢棄物之証明
          文件疑義:○○公司如係為專業從事或接受委託處理廢棄物,應依規定申
          請取得廢棄物處理操作許可証;如係以廢料或下腳品為原料,且無上開情
          事,應檢具政府機關核准處理廢棄物之証明文件,始得開具同意書予○○
          廢棄物清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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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