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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18:35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廢/停)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清除許可證之申請,應檢具廢棄物清除設備及工具購置證明文件,係指自行購置,租用應不符申請要件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52547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2 年 11 月 06 日
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5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循環處理
容: 全文內容: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清
          除許可證之申請,應檢具廢棄物清除設備及工具購置證明文件,係指自行
          購置,租用應不符申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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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