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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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農場所產生之農業廢棄物係屬廢棄物清理法中所稱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不因承租人或耕種人之不同而改變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553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0 年 02 月 19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綜合規劃
內
容:
全文內容:農場所產生之農業廢棄物係屬廢棄物清理法中所稱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不
因承租人或耕種人之不同而改變。
相關法規:
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