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 標題: |
(廢/停)關於在不同一地點張貼廣告構成違規行為之處罰,應認定非一行為,因污染地不同,屬於獨立性質,依法應分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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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14014號函 |
| 發文日期: |
民國 62 年 02 月 16 日 |
| 停止適用日期: |
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
| 單位業務分類: |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
| 內容: |
全文內容:關於在不同一地點張貼廣告構成違規行為之處罰,應認定非一行為,因污
染地地不同,屬於獨立之性質,依法應分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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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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