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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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一、有關「二次阻隔層」之定義,係指在儲槽或管線之周圍環境設置一個阻隔層,可有效將洩漏物控制於此阻隔範圍內,並利進行滲漏監測及防止洩漏物污染阻隔層外之土壤及地下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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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土字第0950061407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5 年 08 月 09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環境管理/土壤及地下水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有關「二次阻隔層」之定義,係指在儲槽或管線之周圍環境設置一個 阻隔層,可有效將洩漏物控制於此阻隔範圍內,並利進行滲漏監測及 防止洩漏物污染阻隔層外之土壤及地下水環境。 二、另有關管線二次阻隔層之規範部分,加油站業者可採用混凝土或雙層 管線為之,若採用混凝土時,其滲透係數須小於 10-6cm/sec 。如該 加油站係籌建者請依「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 管理辦法」第 3 條及第 4 條之相關規定辦理。 三、綜上說明,管線採雙層軟管可視為二次阻隔層,無須再另外設置二次 阻隔層,惟採用雙層軟管者,需檢附材質之認證文件,以供所在地環 保機關審核之依據。 四、本署為便利加油站籌建者提送審查資料,已訂定「地下儲槽系統防止 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申請與相關表單填寫說明」,明定 審查項目及流程,並對地下儲槽所應採取之防止腐蝕措施有具體之規 定,本署將於近期內公告後,建置於本署「加油站申報中心」及「土 壤及地下水整治網」中,以提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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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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