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新設加油站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監測設備完工報告書(第二階段審核)若與計畫書(第一階段審核)提出之設施暨監測設備原設計資料不符時,基於原第一階段規定之精神要旨係為避免施工完成後之勘驗困難,本案業者應具體說明與原經審核設計資料不符之理由,並經現場查核相關設施及設備之功能測試均符合本署八十八年九月十七日(八八)環署水字第○○六二九三一號函「新設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監測設備審查規範及監測紀錄表填表說明」規定之範圍,得據以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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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水字第0910068792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91 年 10 月 04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
內容: |
全文內容:新設加油站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監測設備完工報告書(第二階段審 核)若與計畫書(第一階段審核)提出之設施暨監測設備原設計資料不符 時,基於原第一階段規定之精神要旨係為避免施工完成後之勘驗困難,本 案業者應具體說明與原經審核設計資料不符之理由,並經現場查核相關設 施及設備之功能測試均符合本署八十八年九月十七日(八八)環署水字第 ○○六二九三一號函「新設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監測設備審查規 範及監測紀錄表填表說明」規定之範圍,得據以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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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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