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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27 13:06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有關事業廢(污)水排放許可證遺失申請補發,是否需檢附「登報作廢之剪報」案,經查尚無需檢附上開資料以申請補發許可證之規定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012682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9 年 06 月 13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有關事業廢(污)水排放許可證遺失申請補發,是否需檢附「登報作廢之
          剪報」案,經查尚無需檢附上開資料以申請補發許可證之規定。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