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31 04:44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事業專排雨水(僅指逕流廢水)之排放口應依法設置放流口,並設置告示牌;另生活污水放流口告示牌之設置,水污染防治法並未明確規範,故尚無須設置。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71424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6 年 12 月 24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事業專排雨水(僅指逕流廢水)之排放口應依法設置放流口,並設置告示
          牌;另生活污水放流口告示牌之設置,水污染防治法並未明確規範,故尚
          無須設置。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