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8.02 14:46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石化品儲槽目前尚未指定公告為水污染防治法所稱之事業。惟若該儲槽為某事業所有,位於該事業作業環境內,因沖洗地面所排放之廢水,主管機關可依水污染防治法之規定處理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19849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4 年 05 月 0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石化品儲槽目前尚未指定公告為水污染防治法所稱之事業。惟若該儲槽為
          某事業所有,位於該事業作業環境內,因沖洗地面所排放之廢水主管機關
          可依水污染防治法之規定處理。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