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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8.03 01:33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對於同一日不同時間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之處分,以乙次為原則。惟主管機關得依其違反情節加重其處分程度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7128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4 年 03 月 06 日
單位業務分類: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容: 全文內容:對於同一日不同時間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之處分,以乙次為原則。惟
          主管機關得依其違反情節加重其處分程度。
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